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监管民警对隐患单位下达《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知书》,采取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政处罚。 要求单位要加大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定期组织所属驾驶员开展安全活动或安全培训教育,并要求单位领导认真分析交通违法超标等交通安全隐患的原因,对单位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规定期限内对问题进行整改,坚决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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