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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方便,十日拘留!

2022-9-8 16:43| 发布者: 顺义网警| 查看: 21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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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自燃、爆炸事故时有发生虽然已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仍然有人不顾危险私自将电动自行车带入楼道、在家中充电这种行为极易引发火灾甚至可能会被拘留!8月10日6时15分,浙江杭州滨江区某出租房发生火灾 ...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自燃、爆炸事故时有发生

虽然已是老生常谈的问题
但仍然有人不顾危险
私自将电动自行车带入楼道、在家中充电
这种行为极易引发火灾

甚至可能会被拘留!8月10日6时15分,浙江杭州

滨江区某出租房发生火灾

阳台被烧毁,所幸无人员伤亡据了解,起火原因为

电动自行车电瓶放置在室内充电
充电过程中电瓶故障引燃了周边可燃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其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
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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