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州市在非法集资风险监测排查中,发现三起新型非法集资骗局,他们打着“影视资产”“充电桩”“共同富裕专项补助资金拨付”等幌子欺骗群众参与投资,当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处置,避免了群众上当受骗。为防范社会公众掉入非法集资陷阱,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三起新型非法集资骗局进行整理公布,提醒市民规避金融风险。 泰兴市某乡镇有一家商务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信息咨询服务等。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该公司四处散发投资理财宣传单,宣传单上印着“超短期”“高收益”“优质”“翻倍”“积少成多”“稳健理财”“钱生钱”“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等字样,向社会不特定群体推介购买上海某影视资产委托投资项目,年化收益在11%~14%,投资期限在5~8个月。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打着类似“影视资产”旗号的骗局正在不同地方上演。根据群众举报,有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客户端投资浙江宁波某快速充电桩项目,1万元投资份额每日收益60元~80元,投资两个月后无法提现。经调查,浙江宁波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确实存在,但公司未发售给付确定性回报的产品。事实上,一般工商企业未经批准或备案,不得发售许诺固定投资回报的任何产品,更不得许诺还本付息、保本保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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