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饮场所要消除厨房火灾隐患,不光要定期清洗油烟管道,还要完善厨房内的消防器材,配齐火灾报警设施,并且加强对厨房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二、商铺门面内,用于经营、加工或储存物品的夹层一律不得住人;村居民自建房如果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况的,那么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应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 三、人员生活、住宿的区域应当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要堆放杂物,不要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逃生通道和逃生出口;在疏散逃生通道、外窗上设置卷帘门、铁栅栏、防盗网时,应预留可从内部开启的逃生口。 四、用火用电要加强看护,做到人走火灭、电断;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要贪便宜使用伪劣电器产品。严禁室内为电动车充电。 五、一旦发生火灾,不要贪恋财物,第一时间立即通过走道、楼梯向室外或者屋顶进行疏散,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
版权所有:北京英芙麦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二街2号院8号楼301(天竺综合保税区)
电话:(010)-80489293-6011 邮件:hmp@bjhanmi.com.cn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ICP备07502511号-4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010号
(京)-非经营性-2019-0001
京公网安备1101130200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