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检法诈骗是指诈骗分子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以被害人的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等信用支付工具被冒用,或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并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使被害人陷入恐惧,再让被害人进行“资金清查”或者将钱转入公检法指定“安全账户”,以自证清白,从而实施诈骗。 1 (1)来电自称当地公安局民警,告知受害人因身份信息泄露或曾经身份证遗失,被人冒用身份申领电话卡,涉及一起诈骗案件,需要配合外地警方调查。 (2)来电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其社保卡涉嫌洗钱,需要配合警方调查。 (3)来电自称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其名下一张银行卡涉嫌一起诈骗案件,需要配合警方调查。 (4)来电自称快递公司客服,告知受害人其邮寄的包裹里藏毒或者有违禁物品,被海关扣押了,需要配合警方调查。 2 电话转接至“办案地公安局”,在电话中,“警察”不断强调该案件涉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信息,否则要对受害人实施拘留并冻结资产。 3 受害人添加“警察”QQ或微信,对方发来虚假的警官证和逮捕令或者通缉令等文书,使受害人陷入恐慌,进一步相信骗子的说法。 4 要求受害人下载指定软件进行“资金清查”,让其将所有钱转入一个银行卡内,并在软件内填写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填写完毕,受害人卡上的资金已被全部转走,对方称是转至了“安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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