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适龄儿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父母应该保障孩子按时参加学习教育,但是,就有这么一位不称职的母亲,耽误了孩子上学,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对一起未成年监护权案进行宣判。 这位可爱的小女孩叫小宇,今年九岁。2019年,小宇的父母离异,由于父亲患有智力残疾,小宇判给了母亲李女士抚养。但时至今日,小宇还没有上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2022年10月,小宇的姥姥姥爷一纸诉状,把女儿告上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李女士的监护人资格,申请担任小宇的法定监护人。 小宇的姥姥姥爷说,女儿不让他们探望外孙女,老两口已经一年多没见过小宇了。李女士曾经保证,一定会在2022年为小宇办理小学入学手续,但没有兑现。 庭审中,李女士对父母提出的质疑表示不认同,她也给出了自己的理由。 据法官介绍,小宇是一个非常活泼的小女孩,强烈渴望与外界交流沟通。 李女士和父母有矛盾,双方基本互不往来。李女士曾不止一次承诺要为小宇办理入学手续,但至今小宇都没能走入校园。小宇的姥爷说,小宇长期被圈养在家,每日三餐都无法得到保障,作为监护人,李女士并不称职。2023年3月3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考虑到小宇入学需要一系列流程、手续,一旦延误,还要再等一年,2023年3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申请人要求撤销李女士的监护人资格予以支持,指定小宇姥姥姥爷担任监护人。 5月底,主审法官宋晓佩对此案进行了回访。李女士已经为小宇填报了入学信息,正在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 2023年5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暨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 据了解,三年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274件,其中涉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事宜的抚养类案件1101件,占全部案件的86.4%。 下一步,朝阳法院将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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