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绝毒品,人人有责。我国也在不断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但还是有人抱有侥幸心理,选择铤而走险。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两名贩毒人员提起公诉,西城法院进行了宣判。 李某、高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审。 2023年1月,北京警方抓获一名吸毒人员:寇某。据寇某供述,自己吸食的冰毒是从李某处购买的,并向民警提供了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 寇某交代,他是通过微信与李某联系,约好了见面地点,一手交钱一手给冰毒,全是现金进行交易。李某被抓获归案后,拒不承认自己向寇某贩卖冰毒的事实。 如何通过相互印证的证据来证明李某的犯罪事实,成为本案的关键。警方调取了银行监控,录像显示,2023年1月28日晚上九点十分,寇某从银行自助取款机提取了一万六千元。半个小时后,李某在自助存取款机,向自己的卡里,存了16000元。经技术鉴定,李某存入的16000元就是寇某刚刚取出的钱。 在证据面前,李某承认了自己贩毒的犯罪事实。经查实,李某以人民币16,000元的价格向寇某贩卖甲基苯丙胺7.89克。在抓捕李某时,民警发现李某的同伴高某形色慌张,询问中,高某承认,他也曾贩卖过毒品。 因涉嫌贩卖毒品罪,高某被刑事拘留。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高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向西城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李某、高某二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多次向他人贩卖或转让毒品,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2023年6月9日,法庭当庭做出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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