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南京工作的小李和小张举行了婚礼,但双方仅共同生活了4个月,还没办结婚登记就分手了,之后小李要求女方退还各项财物30多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不同,是以缔结婚姻为直接目的;而为表达或增进感情给付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等不属于彩礼范围。最终,法院认定两笔22万元的转账和一枚价值5万余元的钻戒属于彩礼范畴。法官认为,虽然双方并未领证,但不能忽略双方共同生活4个月的事实,基于公平原则和对女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判决女方按75%的比例返还彩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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