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九江,湖口法院审理一起遗失物返还纠纷案件。原告郭某某在路上不慎遗失佩戴的金手镯,报警处理后,公安机关通过监控查找到拾得者陈某某。陈某某称,因出于好奇将其带回家作为玩具给小孩玩,发现掉色后便仍进垃圾桶处理,现已无法返还原物。法院经审理认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某如不能返还金手镯,其应赔偿郭某某损失16568元 |
版权所有:北京英芙麦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二街2号院8号楼301(天竺综合保税区)
电话:(010)-80489293-6011 邮件:hmp@bjhanmi.com.cn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ICP备07502511号-4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010号
(京)-非经营性-2019-0001
京公网安备1101130200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