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网警接到多名网民举报,称有人在某视频平台上发布两女子在河边打闹视频并配文“跳河了,会火”。一些网民还在不明情况的前提下“带节奏”,发布“不能推她,只能自己跳”等信息。经临沧网警核实,本地并未有此类警情。 经查,该视频发布者系临沧市云县罗某某,罗某某于2024年2月某日在云县爱华镇彩虹桥下录制了两女子在河边的视频,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于9月27日将该视频虚构为“跳河”事件发布在网上。 目前,云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罗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 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在网络虚构事实、滋事造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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