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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销售含有毒减肥药21人获刑

2024-12-16 15:17| 发布者: 顺义网警| 查看: 8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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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12月13日,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消息,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对多人参与售卖添加非法物质的违禁药品的案件提起公诉。齐某偶然结识了客服苏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购买了60包苏某的一款“某国艺人处方减肥药”。这些药的外包装 ...
12月13日,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消息,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对多人参与售卖添加非法物质的违禁药品的案件提起公诉。齐某偶然结识了客服苏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购买了60包苏某的一款“某国艺人处方减肥药”。这些药的外包装上没有任何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使用说明等信息,苏某解释说减肥药是医生开处方、药店配制而成,所以没有相关信息。按照苏某告知的服用方法试吃后齐某的确瘦了,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手抖、心率加速、失眠、发虚汗等不良反应。苏某解释说出现上述反应说明减肥药正在发挥作用,继续服用情况就会有所缓解。齐某表示认同,她也找到了“商机”,开始售卖这款减肥药。没多久,这款减肥药“火”了,齐某每卖出一个月剂量的减肥药,就能赚取四五百元。

小美(化名)曾在齐某处购买过减肥药,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于2021年2月被湖南省公安机关列为在逃人员。同年6月,小美被象山县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对小美的尿样进行检验,发现呈阳性,可小美坚称自己不吸毒,近期只服用过一款境外减肥药。在小美的房间里,民警搜出了上述减肥药。经鉴定,该产品中含有麻黄碱、氟西汀等有毒、有害成分。2021年8月,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经查,该款减肥药均由上家张某(尚未到案)采购后发往国内,由王某直接将货发给买家。经查,王某明知代发的减肥药系“三无”产品且含有违禁成分,仍长期帮助张某发货,累计发货3700单,非法获利3.7万元。2023年4月起,象山县检察院陆续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齐某、王某、苏某等人分批提起公诉。目前,法院已经对21名被告人作出判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齐某、王某、苏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缓刑二年不等,各并处罚金2000元至10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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