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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公立医院章程:党委书记和院长如何分工,编制内外要同岗同酬同待遇 ...

2019-12-10 13:38|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1210| 评论: 0 |来自: 医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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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近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公立医院章程范本》((以下简称章程范本),共包含总则、医院外部治理体系、医院内部治理体系、医院员工、运行管理和附则等六章内容,共计九十二条,这也是国家卫健委首次牵头制定的医院 ...

近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公立医院章程范本》((以下简称章程范本),共包含总则、医院外部治理体系、医院内部治理体系、医院员工、运行管理和附则等六章内容,共计九十二条,这也是国家卫健委首次牵头制定的医院章程范本。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明确指出“各级各类医院应制定章程”,2018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8〕12号)提出,要加快推动医院章程试点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6日,中国医院协会曾首次发布了《公立医院章程范本》,共六章八十四条,详细界定了医院基本情况、外部治理体系、内部治理体系、医院员工、运行管理等各方面的情况,与此次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版本在内容在框架上趋于一致,章节上交叉部分较多,二者都对公立医院制定章程都起到了推动作用。

再次明确党委和院长的分工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曾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不得兼任党委书记。在此次的《章程范本》中,对党委和院长的分工也再一次进行了界定。

《章程范本》指出,医院党委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担起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预算绩效、“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完善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等多项职责。

党委书记作为医院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医院党委委员数量、党委副书记职数以上级党委批复为准。

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为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具体而言,工作内容包括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行管理、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参与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照相关程序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等,副院长则负责协助院长分管相关工作。

党委会与院办会决策范围划分

除了党委和院长的分工,对于党委会和院办会的分工,《章程范本》也提出了要求,党委会议的决策范围包括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决策范围包括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党委会决议的有关措施、讨论通过拟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讨论决定重要人事管理事项等。

同时,《范本》提到,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应当个别酝酿、充分沟通,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暂缓上会。

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遵循保密要求和近亲属及利益关联回避原则。

坚持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重要事项。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编制内外同岗同酬同待遇

《章程范本》规定,医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去年年底,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通知》,要求148家公立医院作为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试点医院,依法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合同管理,这也意味着“合同管理”被正式写进官方文件。

《章程》规定:医院员工享有下列权利:按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申请及合理使用公共资源;在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所需要的机会和条件;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知悉医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就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福利待遇、评先评优、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医院规定和合同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在薪酬激励机制方面,《章程范本》提要求,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合理确定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机制,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值得一提的是,《章程》明确,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坚持同岗同酬同待遇,此前,包括四川、江苏、重庆、上海等多个省(市)就已在其一些市(区)的公立医院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酬同待遇。

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章程范本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9〕8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8〕12号)和《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指导医院科学、规范开展章程制定工作,顺利完成章程制定工作目标,我委制定了《公立医院章程范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推进医院章程制定工作时参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开展章程制修订工作

请各试点医疗机构在制修订章程时,从历史、现状和本地政策出发,结合医院功能定位、等次、规模和发展等实际情况,兼顾相关规定的有效衔接和内在逻辑,因地制宜地科学使用《公立医院章程范本》,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二、有序推动章程试点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院主管部门要对辖区试点医院的章程制修订、产生和执行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对章程制修订过程和执行层面的错误做法及时纠正,对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并推广,推动章程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认真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注重搜集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章程试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充分展现章程在医院管理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将有关情况随时报送我委。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人:医政医管局??王莉莉??王毅

电话:010-68791885、68791778

附件:公立医院章程范本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2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公立医院章程范本

序    言

医院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发展历程及目前相关情况介绍。

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章程。国有企业、大学等举办主体可参照此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医院外部治理体系

第一节 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 医院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 医院内部治理体系

第一节 党委、纪委

第二节 医院领导班子

第三节 医院内部机构

第四章 医院员工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二节 决策机制

第三节 激励机制

第四节 监督机制

第五节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第六节 财务资产管理

第七节 后勤、设备、物资和信息管理

第八节 文化建设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举办主体:XXX。

第二条 医院名称:第一名称XXX,第二名称XXX;中文简称:XXX;英文名称:XXX;英文缩写:XXX。

第三条 医院地址:XXX;医院网址:XXX。

第四条 医院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 领导体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功能定位: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是(国家级、区域、县级)医疗中心,是否为XXX医学院教学医院,是否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否为XXX级医学科技创新基地。(依据医院的具体设置情况决定,如有院区可分别描述)

第七条 医院宗旨: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医学事业发展为宗旨。

第八条 医院核心理念:XXX。

第九条 发展目标:XXX。

第二章 医院外部治理体系

第一节 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举办主体按照党和政府赋予职责和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持医院的公益性。教育部门、企业等部门举办主体可参照执行。

第十一条 举办主体行使医院的举办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行使涉外合作交流、与其他投资主体投资合作、注册举办新的机构、重大投资建设、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重大发展权。

第十二条 举办主体审定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收支预算等。

第十三条举办主体以公益性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对医院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举办主体对医院的投入等挂钩。

第十四条 上级党委和政府任免(聘任)医院党政领导人员,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医院领导人员不断推进工作创新。

第十五条举办主体对医院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并监督医院实现公益性目标。

第十六条 举办主体为医院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提供条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医院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医院在举办主体的指导下,履行相关职责,承担相关义务:

(一)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工作健康发展。

(二)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科普等医疗和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三)承担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升医学人才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是否承担,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

(四)开展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是否承担,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

(五)按照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范围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是否承担,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

(六)按照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范围开展涉外医疗服务,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是否承担,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

(七)根据规划和需求,经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可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

(八)经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与相关医疗机构组成医联体或医共体,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九)开展援疆援藏、对口帮扶、送医下乡等健康扶贫和志愿者服务工作。(具体形式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

(十)承担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医院的业务范围以XXX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业务范围和XXX市卫生健康委(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为准。医院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九条 坚持依法治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机制,健全医院法治工作制度、合规性审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医院内部治理现代化。

第二十条医院依法依规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资源配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运营管理自主权。

第二十一条 医院接受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审计、财政、价格、医保、卫生健康等政府部门及举办主体的监督,保证医院日常执业行为及财务收支状况的健康运行。

第二十二条 医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依法实行院务公开,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布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

第三章 医院内部治理体系

第一节 党委、纪委

第二十三条 医院设立中国共产党XXX医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党委)。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二)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预算绩效、“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五)做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

(六)完善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八)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九)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 医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设党委书记1名,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是医院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医院党委委员数量、党委副书记职数以上级党委批复为准。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任期按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公立医院内设机构党组织是党在公立医院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认真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参与内设机构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内设机构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职权。

第二十六条 医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纪委)。医院纪委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检查医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履职和用权情况。

(三)开展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四)开展作风督查,促进医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五)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制度体系。

(六)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第二十七条 医院纪委书记是履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医院纪委副书记职数和纪委委员数量以上级纪委批复为准。医院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医院纪委任期与医院党委任期相同。

第二十八条 医院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设立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等党务工作机构,保障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医院年度经费预算。

第二节 医院领导班子

第二十九条 医院设院长1名。院长是医院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为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副院长职数按相关规定配置。副院长负责协助院长分管相关工作。医院设置总会计师1人,作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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