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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6000余克,两名毒贩获死刑

2022-6-26 21:27| 发布者: 顺义网警| 查看: 10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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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今天(6月26日)是第35个国际禁毒日,禁绝毒品,人人有责。我国也在不断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但还是有人抱有侥幸心理,选择铤而走险。法官口中的他们是指王某、高某和孔某,也就是本案的三名被告人。王某,是 ...

今天(6月26日)是第35个国际禁毒日,禁绝毒品,人人有责。我国也在不断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但还是有人抱有侥幸心理,选择铤而走险。


法官口中的他们是指王某、高某和孔某,也就是本案的三名被告人。王某,是一名保险业务员,有吸毒史。2020年,王某认识了刘某。刘某告诉王某,自己有稳定的毒品货源,需要有人帮忙运输,虽然风险高,但利润可观。收一次快递,能赚上万元,王某不仅自己干,还把这个高收益的“兼职”推荐给了高某。2020年7月6日,王某和高某收到上家刘某信息,要求他们赶到长春市,到一家超市收取来自云南的快递。高某担心包裹较大,不方便运输,特别嘱托男友孔某租了辆车。就在三人焦急等待时,北京警方也开始在超市周围布控、收网。时间回到两天前,在北京市通州区某服务区,北京警方发现一辆装有可疑物品的快递车,从车上起获8瓶可疑液体。经鉴定,可疑液体为甲基苯丙胺,净重6252.24克。就在王某、高某和孔某收取快递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因涉嫌犯运输毒品罪,三人被批准逮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部以被告人王某、高某和孔某涉嫌犯运输毒品罪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本案中的三名被告都是90后,他们运输毒品的初衷就是:轻轻松松挣大钱。经审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6252.24克,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三中院判决,被告人王某、高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孔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6月21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就近三年该院审理的涉毒案件进行了梳理、总结。近三年,三中院审结的涉毒案件呈现出,贩卖、运输、吸食新型毒品居多,新型毒品呈现出种类繁多、隐蔽性强、成瘾快的特点。在毒品贩卖和运输中,“互联网+电子支付+物流”成为毒品犯罪主要模式。通报会指出,对于涉毒案件,我国是零容忍,不管涉毒人员采取什么样的隐蔽方式,买卖运输毒品,都不可能逃脱被绳之以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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