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监局证实正酝酿修订《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方向是禁止非处方药在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只能在指定的专业媒体上发布广告。此前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只规定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但非处方药、保健食品经过药监部门审批后,就可以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 同时,国家药监局还在其网站上发布,2012年第1期违法药品广告达33648次,第2期违法药品广告达50301次。国家药监局新闻处介绍说,此次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修改就是为了严格药品广告监管,规范药品广告发布,制止利用违法药品广告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不过,国家药监局工作人员补充说,目前该修订还处在意见征集阶段,修订工作将充分考虑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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