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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贝壳
发表于: 2013-1-9 17:52:19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据中国国家癌症中心、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去年11月出版的《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显示:全国肿瘤登记地区乳腺癌发病率2001年为33.52例/10万,2008年上升至47.64例/10万。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球乳腺癌死亡率呈下降趋势,但中国仍呈缓慢上升。全国肿瘤登记地区乳腺癌死亡率2001年为8.80例/10万,2008年上升至10.41例/10万。

       目前我国乳腺癌诊疗整体水平落后于欧美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医院诊疗设备、技术力量差距明显以及规范化不足、随意性较大是阻碍总体诊疗水平提高的主要原因。中国女性在乳腺结构、性激素水平、饮食习惯、生活环境等诸多方面与欧美国家女性存在差异,我们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经验。所以,我们既要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技术和最新的循证医学研究成果,又要结合来自我国的临床实践经验,规范诊疗才能提高整体水平。

       卫生部为规范我国乳腺癌临床诊疗行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乳腺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乳腺癌患者生存率,降低病死率,由医政司组织专家组制定了《乳腺癌诊疗规范(2011年版)》。在规范制定过程中,医政司首先组织多学科专家(影像诊断科、外科、肿瘤内科、放疗科、病理科)起草了《乳腺癌诊疗规范》初稿,并向全国32个省市卫生厅(局)征求意见,其中有10个省市卫生厅(局)提出了修改意见,结合省市专家的建议完成修改稿后,卫生部医政司在京召开了《乳腺癌诊疗规范》定稿会,来自全国各省市从事乳腺癌诊疗工作的23位专家在修改稿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会后由张保宁、徐兵河、陈佳艺、付丽、陈杰等教授根据大家的讨论意见和发言笔录整理并撰稿,最后医政司再经卫生部领导审核批准确定《乳腺癌诊疗规范(2011年版)》,由卫生部办公厅于2011年6月23日在卫生部网站下发(卫办医政发[2011]78号)。
本规范坚持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药品供应原则,实现各级医院乳腺癌诊疗规范化;同时又考虑到当今乳腺癌诊疗水平的进展,提高早诊率,兼顾疗效与生活质量。对不具备开展某些必需的特殊检测和诊疗技术的基层医院,提出了开展会诊、转诊的要求。

       本规范着重标准化、原则化,对目前尚不明确的,难以界定的,疗效有待证实的,证据不够充分的内容,均不做指导性推荐。本规范将会与时俱进,不定期更新。规范共包括六部分:概述、诊断、鉴别诊断、治疗、乳腺癌诊疗流程以及乳腺癌患者的随访。为了压缩篇幅,有些内容放在附录中,分为规范性和资料性,均附有出处。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乳腺癌诊疗规范(2011年版)》通知中要求全国各级医院遵照执行。卫生部医政司2012年3月24日举办了乳腺癌规范化诊疗师资培训班,部署了乳腺癌规范化诊疗培训和推广工作;为进一步推动规范的贯彻落实,又于2012年9月12日召开了乳腺癌诊疗规范视频培训会议。近期,卫生部医政司还将肿瘤规范化诊疗示范工作提上议程,继续加强我国肿瘤规范化诊疗工作,提高我国肿瘤诊疗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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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9 19:16: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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