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应用口服降糖药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联合使用降糖机制不同的药物,避免联合应用作用机制相同的药物。由于各类口服降糖药的降糖机制不相同,合理的联合用药不仅可以降低单药使用剂量,减少可能出现的药物副作用,而且不同口服降糖药之间可以取长补短,更加有利于血糖的控制。
第二,单一降糖药不能很好地控制血糖时,应尽早联合用药,不要等到单一药物达最大剂量仍无效时才考虑使用。
第三,联用的药物种类不宜过多,一般联用2种药物,必要时可联用3种,尽量避免联用4种及以上药物。
最后,口服降糖药联合使用时要兼顾药物经济学因素。糖尿病治疗是一个长期持续终生的过程,要考虑到患者的经济能力可否承受。
目前,临床上常用的口服降糖药主要包括磺脲类、双胍类、格列奈类、噻唑烷二酮类、α-糖苷酶抑制剂、DPP-4抑制剂等。临床上比较常用的口服降糖药联用方案多种多样,不胜枚举。不同的联合方案各有优势,比如磺脲类与双胍类的联合,不仅降糖效果好而且花费较低廉;磺脲类与α-糖苷酶抑制剂联合,适合于单用磺脲类药物不能控制餐后血糖的患者;双胍类与噻唑烷二酮类联合,适合于高胰岛素血症,胰岛素抵抗严重的患者;双胍类与DPP-4抑制剂联合,不仅具有良好降糖效果且不引起低血糖,不增加体重。糖尿病患者应该在内分泌科医生的指导下采用适合自己的联合降糖方案。另外,当联用2种口服降糖药仍不能使血糖得到有效控制时,可考虑3种药物联合应用。
总而言之,2型糖尿病患者在单一口服降糖药物效果欠佳时,应尽早联合应用降糖药物。在选择联用方案时,要紧密结合患者的自身特点,既要考虑联用不同作用机制的降糖药物,又要考虑到每类药物的特性、副作用和价格以及患者的依从性,这样才能获得最佳的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