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日通报,两个总监理工程师及一家建设单位因违规,被住建部分别处以重罚,四家单位存在造假行为,遭通报批评。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中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永新,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制止不力,在制止无效时又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而受到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终身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在这起事故中,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存在与总监理工程师张永新同样的问题,被住建部处以吊销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另一受罚的人是被西安高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聘用的段兴敏。经查,由段兴敏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檀香园Ⅱ标段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钢筋,造成了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段兴敏工作失职,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未能履行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职责,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住建部决定对其给予停止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
同时,住建部今日还对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施工企业,在忻阜高速公路建设中弄虚作假行为予以通报批评。经查,在忻阜高速公路建设中,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注册建造师证书造假行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造假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