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8-21 来源于健康报
本报讯 (记者乔 宁)8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在京联合启动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利用网络销售假药,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非法从事药品销售,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但发布虚假药品信息或违法销售药品3类违法行为将被重点打击。
据统计,2012年网上药品交易总值达16亿元,较2011年增长3倍。截至目前,共有101家网站取得合法资质,可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和信息服务。然而,网络也给虚假医药信息和假劣药品提供了巨大的隐匿空间。
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尹力指出,当前网上非法售药呈现以下特点:不法分子或冒充科研机构、医务人员、政府部门名义,或谎称特效药、进口药,或披上专治老年病、慢性病的外衣,编造虚假药品信息,欺骗性强,难辨别;采取网上汇款、邮寄药品等购药方式,规避监督检查、产品抽验,难追责;以虚假身份进行伪装,使用电子邮件和QQ群进行联络,将服务器设在境外,产销链条跨区域,隐蔽性强,难打击。
尹力表示,监管部门将以肿瘤、性功能障碍、糖尿病、高血压等病症的治疗药品为重点品种,以互联网搜索引擎为重点监测对象,以实名投诉举报信息为重点线索,组织对网上售药行为进行排查。通过行动,侦破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组织和个人,整顿、关闭、曝光一批网站,有效遏制网上销售假药与违法售药活动的高发势头。
5部门要求,搜索引擎对违法网上售药行为要进行主动搜索,对有资质的售药网站信息予以前置,显著设置网上安全购药提示语;对无资质从事网上售药活动的网站、网页,列出清单,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转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被列入非法售药黑名单的网站予以屏蔽。
为形成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的社会合力,5部门鼓励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以及消费者积极向国家食药总局投诉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31)以及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77)举报网上非法售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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