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传言称,嫌疑人陈某租住的家中常有打扮艳丽的女子出入,并指陈某在此招揽女性玩SM (性虐待),甚至操控一些女子前往外地赚钱。 昨日,南都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一份陈某曾被警方拘留的行政处罚书。这份处理日期为2012年6月13日的处罚书记载:“2012年3月份开始,违法人员陈某通过网上中介认识年轻女子,并用SM器具对见面的女子进行猥亵,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某的陈述,证人证言,物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之规定,对陈某的猥亵行为处以拘留15日。” 处罚书作出的具体处罚为行政拘留,由坂田派出所将被处罚人交付龙岗看守所。该处罚书上有陈某本人的签字确认。龙岗警方确认,陈某的确被他们拘留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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