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开新政将要涉及的交易税费,那些已经谈妥或即将谈妥的二手房买主,都想尽快完成交易。王科自然也是这个心思。“我买的那套房子是业主在2000年买的,到现在12年,差价很大,得收60多万的税。”他说,“大家都知道,一切税费都是买方承担的,我们的合同也是这么签订的,即使这是不可抗因素,可以终止合同,但是我马上再找房子来不及,而且房价又涨了不少。”“业主根本不着急,他这套房子是满五年非惟一住房,虽然在新政的范畴,但不卖可以向外出租,房租每个月8000元左右。加之新政之下,二手房的流动性越来越差,真正对这个区域有住房需求的人只能选择租赁,到时候房租价格肯定会再上涨的。”王科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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