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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
发表于: 2011-9-3 12:41:32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叶群听了毛泽东的指示,急急地对林彪说:毛主席要保贺龙了。

 

林彪不动声色地说:要先把总参的王尚荣、空军的黄立清、工程兵的谭友林、四川的黄新廷,还有谷志标、樊哲祥等贺龙的老部下先打倒,他还比喻说这样的做法是撼大树,先断其根,根断树自然会倒。

 

尽管毛泽东指示要保贺龙,但林彪一伙对贺龙的攻击不仅没有停,反而变本加厉。

 

就在毛泽东同贺龙谈话的第二天,李作鹏给林彪写信,密告贺龙反对“四好连队”运动。反对“林副主席派李作鹏、张秀川到海军工作”。

 

9月8日,林彪在中央军委会上发言继续攻击贺龙。

 

也是9月8日这天,叶群正在人民大会堂浙江厅门口行走,她突然又见到了军委办公厅警卫处处长宋治国。当时,林彪在毛家湾的住地正在扩建,他与叶群都住在人民大会堂浙江厅。当下,叶群把宋治国领到了新疆厅,很关切地对宋说:“现在很多干部都向中央写信,反映贺龙的问题,你为什么不写呢?”说完,叶群望着宋治国,听他回答。

 

宋治国说:“我不了解情况呀?”

 

叶群说:“不了解大事还不了解小事吗?你是警卫处处长,经常出入贺龙家,我不信磨道里找不见驴蹄印儿。又说:“这可是考验你忠不忠于毛主席、林副主席的立场问题。”

 

宋治国心领神会,当即向叶群表了忠心。

 

9月9日晚上,毛泽东让秘书徐业夫给贺龙打电话说:“经过和林彪还有几位老同志做工作,事情了解了。你可以登门拜访,征求一下有关同志的意见。”

 

贺龙给林彪打了电话,说要去见他,林彪答应了。叶群知道后却急了,她怕贺龙带着枪杀了林彪,遂要林办负责警卫的秘书李文普带几个人埋伏在屏风后面,保护着林彪。在人大会堂浙江厅,贺龙见到了林彪。林彪站了起来奸笑着,声音低得让人难以听见:“来啦。”

 

贺龙说:“林总,你的身体还好?”

 

林彪说:“就是那样子。”说着用手指了指沙发。

 

贺龙坐了下来,开门见山地说:“主席要我跟你谈谈,听说你对我有意见。”

 

林彪把手一摆:“没有,我对你没意见。”

 

贺龙说:“我批评过吴法宪,也批评过李作鹏。像空军跑飞机到台湾的事,我就批评过吴法宪,把他批哭了。可都是当面的。他们背后嘀嘀咕咕地告我状,不光明正大。”

 

林彪说:“他们比你小,有些事想得没你远。也可能反映的有不对之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贺龙说:“主席让我来征求意见,怎么会没有意见呢?”

 

林彪想了想,扬起死灰一样的脸,说:“意见嘛,也有一点儿。你的问题可大可小,今后嘛,主要是要注意支持谁、反对谁的问题。”

 

林彪的话说得不紧不慢,可话中分量很重。贺龙待林彪说完,猛地站了起来,说:“这个问题很简单,我紧跟党中央、毛主席,谁反对党中央、毛主席,我就反对谁!”

 

贺龙和林彪谈话之后,又同毛泽东要他找的其他几个人谈了话。但是,由于这些人都参加了林彪主持的谈贺龙问题的会议,所以对贺龙都很冷淡,贺龙便不多说话了,只是礼节性地访了一遍。贺龙已感到自己凶多吉少。一次,秘书问他要不要做皮鞋,贺龙摆了摆手,说:“不用做,够穿了。”

 

再说宋治国,自从向叶群表忠心后,从9月8日到9月22日,先后写了5封揭发贺龙的信。其第一封信写了关于国家体委的所谓“3天销毁120部电台问题”。第二封信中写道:“敬爱的林副主席:结合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大字报、十一中全会的精神的传达,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觉得有些事,情况很不对头,为避免发生对保卫毛主席、林副主席、党中央不利的事,我再次向林副主席报告几点:一、我觉得贺龙与罗瑞卿、彭真、杨尚昆来往密切,经常密谈。听说,贺龙与薛明结婚,就是彭真介绍的。后来薛明又将跟她一起工作的一个人介绍给贺龙的外甥廖汉生。这个人是杨尚昆的亲戚。二、常去他家的人,神态也不正常,特别是罗瑞卿、彭真问题发生后,他们很紧张。在空军、海军、地方上到处拉人打桥牌,牌桌上无话不说,许多工作在牌桌上决定。罗瑞卿问题揭发后,他们一伙里的人还给贺龙送去一大筐橘子。三、体委荣高棠天天去贺家,万里也常去密谈、吃、喝、玩、乐、钓鱼。柯庆施在上海开刀后,被贺龙拉到西南养病,整天打牌、钓鱼。不久累死了。他们又多方安抚柯的家属,使她有话说不出来。这些情况,我很担忧,疑虑。为了保卫毛主席的绝对安全,特向您们报告我知道的一些情况。”

 

宋治国在9月19日的信中写道:“林副主席:我现在又听到和看到一些不正常的情况,为了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林副主席的绝对安全,再次向首长报告几点。一、……贺(龙)本人的房间里保管一支精致进口的小手枪,夜间睡觉时常压在自己的枕头底下,外出时带上,不知为了什么?他还让身边的警卫人员带上步枪和机枪,并让每天带在身上,这也不知为什么?二、他对警卫人员的教育不是政治挂帅,而是业务挂帅,如教育人家如何将枪法练好,并要求每个警卫人员要练得百发百中。贺龙经常到警卫分队去打扑克,乱扯乱谈,这是在拉拢部队,也不让调换。弄得这个分队经常说好……过去出去要‘跟车’,现在对警卫处跟车不满,怀疑心很大。因为怕出事,我就赶写出来。我认为这是不正常现象。”

 

宋治国在9月21日的信中写道:“贺(龙)家有枪:八音枪1支,子弹20发。白郎宁手枪1支,子弹2发。十二号猎枪1支,子弹1037发。十六号猎枪1支,子弹1989发。宋治国。”

 

宋治国在9月22日的信中写道:“……罗瑞卿的家里,办公桌子下面,是贺龙全家的照片。罗瑞卿天天看,但没有毛主席的照片。听说怕人家发现,有客人去,他们还拿东西掩盖住。贺龙到现在还保留着他在旧军队时的照片。”

 

当叶群看了宋治国写的第一封信时,就故弄玄虚。她当着几个秘书的面问宋治国:“你揭发贺龙的材料属实吧?若实我们就送,若不实就不送。”

 

宋治国连连说:“属实,属实。”

 

当叶群问宋治国写此信怕不怕时,宋治国说为了保卫毛主席、林副主席,他什么都不怕。叶群点着头,又对几个秘书说:“你们写个证明材料,证明宋处长送材料的经过。”

 

于是,三位秘书写了一份《关于宋治国写材料的情况证明》,材料写道:“宋治国同志几次写信给林副主席,反映了有关贺龙副主席的一些情况。9月8日,叶群同志根据林副主席指示,嘱我们将宋的来信转给叶副主席(转上信件末尾的署名,均用×××,而未用宋治国同志的真实姓名,原件均系宋治国同志亲笔誊抄和署名,已存档)。文件送出前,叶群同志对宋治国说:‘你写的这些材料是否都是事实?是,我们就送,不是,我们就不送了。’宋治国同志说:‘完全是事实。我完全负责。’他还说:‘为了保卫党中央,为了保卫毛主席,我要向首长反映这些情况,我什么都不怕。’他说这些话时,我们三人都在场。林办秘书张春生、赵根生、张云生,1966年9月8日。”

 

叶群看后,又由她口授作了修改,在前面加了一段话:“在文化大革命中,有很多同志来向主席和林副主席反映情况。宋治国同志几次写信给林副主席反映情况。第一封信写于×月×日,是关于体委系统曾于今年5月限令3天销毁120部电台问题,此事报告组织后,经查对属实。文革小组、康生、叶副主席、总理都非常重视,并已成立专案组,由谢富治同志任组长,李天佑同志为副组长。第二、第三封信都是反映贺龙及其他同志的情况。这些,都是他亲笔写出的材料,叶群同志都及时念给林副主席听了。林副主席认为有参考价值,当即批呈主席,并送军委叶副主席。主席阅后,指示连同空军写的5份材料、王新亭副总写的材料一起抄写几份,分送总理、陶铸、先念、富治。这些都是叶副主席直接交军委办公厅路扬、金涛两位同志承办的。

 

此稿中间删去了“(转上信件末尾的署名,均用×××,而未用宋治国同志的真实姓名,原件均系宋治国同志亲笔誊抄和署名,已存档)”一段。全文末尾加上改写的如下一段:“当时发现宋治国同志有些怕打击报复的情绪,所以往外分送他的材料,签名只用×××。”

 

三位秘书知道这些信非同小可,便在证明材料存档底稿上加了如下的注解:“这是赵、李、张3秘书根据主任指示写的关于宋治国材料问题的证明材料,后又根据主任指示作了修改,这是修改稿的底稿(钢笔写的原来的,铅笔写的是主任口授加上的。”

 

宋治国的5封信引起了中央警卫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遂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又有人告密说:“贺龙有支小枪,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放在董必武的女儿董楚(刃+巴)那里了。董必武女儿随父住中南海,贺龙目的是借到怀仁堂开会之机,从董必武女儿那里取上枪,用来暗杀毛主席。”

 

今天看来,这是一件十分荒唐的事,可在当时,则是件了不得的大事了。关于此段公案,董楚(刃+巴)后来回忆称:“1967年春末夏初的一个中午,爸爸刚刚从中央开了会回来,走到后院来叫我,我闻声赶忙跑过去。爸爸的神情有些不安……爸爸微微地皱着眉,看着窗外的蓝天,慢慢地问我说:‘是不是贺老总给了你一把手枪?’爸爸的情绪感染了我,我‘嗯’了一声承认着。爸爸转过脸看着我,两只手都扶在后腰间,又问我说:‘这枪是不是叶向真在文化大革命初交给你的?说是替贺老总收藏的?’我听了这话,简直莫名其妙,但也品出些不对头的味道。我于是先回答了一句:‘不是。’就赶快搜拢那逝去了十多年的记忆……那是我们搬入中南海前的一个夏末的星期日,哥哥约了叶剑英叔叔的儿子选宁和女儿向真等一大帮孩子――大部分是男孩子,我实在记不清都有谁了,那时我也跟在哥哥的后面。我们一起去看望贺老总。贺老总在他的客厅里愉快地接待了我们,他手里拿着已和他浑然一体的烟斗。贺老总豪爽的气质鼓励了所有在座的年轻人,男孩子们纷纷向贺老总要鸟枪,贺老总一口答应了并立即让他们自己去挑选……男孩子们一拥而出,只有我还坐在那里,尽管心里也想要一支枪,但我有点胆怯,不是怕枪。心里正盘算着怎么说明白女孩子也可以玩枪,也应该玩枪。也许贺老总看出了我的犹豫,他走了过来,站在我的面前,把烟斗从嘴里拿出来,微微地弯了腰,背过手去,问:‘给你什么呢?也是枪,好不好?’我高兴得站起来,连连说:‘好,好,好!’贺老总笑了,回头叫着一个什么人,说:‘去把那支小手枪给女娃娃拿来。’拿来了,那是一支小巧的手枪和4粒子弹。枪完全像一个玩具……回到家里,我们送给妈妈看了……妈妈又教我擦枪,她是打过仗、带过兵的人,枪对她来讲并不陌生。擦好枪,统一由妈妈收藏起来了……爸爸听了我的叙述,精神明显地放松了,说:‘今天开完会,总理留住我,说:你女儿在北京吗?我说:在呀!总理小声地说:有人说,你女儿最近从叶向真手里接收了1支小手枪,枪是贺龙同志的。那人还说,贺龙同志借到怀仁堂开会之机,到你女儿那里拿枪,来暗杀主席的。’我听了这个类似‘天方夜谭’的话,感到无限惶遽和愤懑!……爸爸说:‘你去把枪找出来,交到中南海警卫局。现在就去找。’……当天下午,在妈妈的帮助下翻箱倒柜地找到了我阔别了十多年的小手枪。那可爱而又可怜的珍品,被几层布包着,因为多年没有人动它,它锈蚀了,枪栓都拉不开了……第二天早饭后,爸爸要我立即把手枪送到警卫局……警卫局出来一位三四十岁的男同志。他听了我关于枪的全部叙述后,查看了枪,先轻轻地拉了拉枪栓,拉不动,才又鼓起很大的劲去拉,这样,才动了一点。他笑了笑,说:‘这支枪根本没法用了。’他收了枪,走了。”再说宋治国,出卖了灵魂之后,又多次主动写材料送给林彪、叶群,为林彪反革命集团迫害贺龙提供炮弹。到1968年6月27日,他又先后写诬告信13件,打电话11次。诬告总参、总政、北京军区、国家体委等单位的领导人,说他们“可疑”,是“坏家伙”、“反革命两面派”、“反革命分子”等,涉及21人。

 

宋治国还于1966年10月6日、1968年3月24日两次给林彪和叶群写效忠信和决心书,信中说:“林副主席和您(叶群)对我这样的信任和重用,使我的一家千秋万代也不能忘记”,“冒死写给首长有关贺龙的几份资料报告”,“我知道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就是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宋治国把自己死死缚在林彪一伙的战车上,甘当奴才,但是,林彪、叶群利用完他后,就又一脚把他踢开了。叶群对吴法宪说:“胖子,宋治国对我们倒是很忠诚,可他知道的事太多了,你给他找个地方吧。”

 

于是,吴法宪把宋治国安排到山西晋南临汾的一所航空学校当了个副校长。宋治国本来是正师职,到了那儿却成了副师职。

 

宋治国是河北完县人,1921年出生,中农,学生出身。1938年参加革命,193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通信员、排长、警卫参谋、副官,“文化大革命”前调到中央办公厅任警卫处处长。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宋治国因参与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于10月26日被押回北京,由空军隔离审查。1972年10月31日由中央专案组审查。1978年5月20日经党中央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依法逮捕,同时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对于宋治国写诬告信的情况,林办秘书张云生写了相关材料:“林彪、叶群运用阴谋手段迫害贺龙等我军许多高级干部,目的就是篡党夺权。他们指使一些人写证明材料,以掩盖自己的罪行。我在整理和参加签名《关于宋治国写材料情况的证明材料》时,就已发觉这份证明材料是假的。但由于慑于林彪、叶群的权势,当时没有据实强辩,事后也没有向毛主席、党中央揭发。因为觉得问心有愧,我曾在林办存档的假证明底稿上偷偷注明这份证明材料完全是根据叶群的授意写成和修改的,但这也只能证明自己的软弱。这个底稿和小条现存在档案里,请未来的人们去评断吧。”

 

宋治国也于1975年10月17日写了交代和说明情况的材料,他写道:“关于我写贺龙同志的材料情况:1966年8月18日伟大领袖毛主席在天安门上第一次接见红卫兵的时候,我去执行警卫任务时,碰到反革命分子叶群。她问我:‘你也来啦?’她又说:‘今天的场面真大呀,也很隆重。你看今天的首长们都穿上军装了,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也穿上了军装,为什么贺(龙)没有穿军装呢?’叶群又说:‘昨天晚上是有通知的,军队首长们都要穿军装,贺(龙)不穿是什么原因呢?(当时我并没有注意到贺龙同志没有穿军装)我说:‘不清楚。’她说:‘你回去后问一问他的警卫人员为什么不穿。’(后来警卫人员拿来穿上了)她又说:‘看他的精神面貌也没有以前那么好。’后来我根据她说的情况问了贺龙同志的警卫杨青成同志,据杨说,贺说他又不是管军队的穿什么军装……我向她汇报以后,她要我写一个情况报告给她,她还说:‘你写这几个问题时,以你主动向我反映情况的口气写,不要以我指示你了解的口气写。’过了几天叫我到林贼那里去搞警卫(住人大会堂)。叶群口述叫我记写贺龙同志的材料。据我的记忆中有几件事:柯庆施同志的逝世和他们有关。李井泉把柯老请到成都去养病,每天打牌,把柯老的心脏病累复发了,后来逝世的。说成都军区司令员(名字忘记了)和贺的关系很好,给贺在成都那里修了一个地下宫殿。贺和罗瑞卿的关系也很好,罗的爱人郝治平由地方到部队来是通过贺的关系才到部队的。贺的儿子和刘少奇的女儿关系很好,他们是拥护刘少奇派工作组到学校去的,曾在贺的家里开过拥护工作组的会,李井泉两个儿子参加。贺不干工作每天去钓鱼。听说贺到现在还保存了他在旧军队时候的照片,这个人旧军队的习气很浓厚。最后她说:‘由你的口气整理一下,把它抄一份上报中央。写这个材料就是为了保卫毛主席、保卫党中央。’她又说:‘现在有好多高级干部向我们反映了贺的情况。’”宋治国写道:“叶群问过我谁好到贺龙同志的家里去,我说我所知道去的人有廖汉生,说廖是贺的外甥,是亲戚关系。有王尚荣,他们是老上下关系。叶群说还有李井泉、余秋里、傅传作,还有东北空军的一个司令员(名字忘记了,她说贺曾提出过叫这个人当老公安部的副部长),他们这几个人都是原一二○师他的老下级。后来她叫我重抄了一遍送给了她。最后叶群叫我写了一个打倒贺龙同志这样一个内容的决心书。大致的内容是:我是一般干部向你们反映几个问题。我为了保卫毛主席、保卫党中央、保卫林副主席(保卫林贼这句话是我加的),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宋治国又写道:“当时我是很信任她的,认为她说的或做的事都是林贼的意思,还认为给他们办的事是不会有什么错误的。说明叫我去办这是对我的信任。为了靠近他们,为了不失去他们对自己的信任,所以叫做的事都是惟命是从给他们尽力去办。以上情况都是我这几天再三回忆的。”

 

198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在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前,宋治国被移交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办公室审理。后又移交空军政治部保卫部审理。1981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事检察院和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治国参与林彪反革命集团诬陷贺龙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8条的规定,已构成反革命诬陷罪,应起诉判刑。但鉴于宋治国是在叶群的指使下参与犯罪的,在审查期间,认罪态度较好,建议免予起诉。”

 

随后,宋治国所在的北京军区空军党委对其提出了处理意见。1982年6月10日,空军政治部对其处置意见进行了批复,空军党委作出决议:宋治国退出现役,每月发生活费120元,政治、医药均按一般干部待遇,审查、关押期间扣发的工资不补。

 

宋治国由警卫处长、航校副校长到被长期关押、审查,并差一点被判了刑;由中共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干部到被开除党籍、军籍,送地方按一般干部待遇、管理,这就是他出卖灵魂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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