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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
发表于: 2014-2-18 10:43:39 |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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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过敏史的宝宝一律不得接种疫苗(除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外)。

  2. 患有严重的心脏、肝脏、肾脏疾病以及结核病的宝宝,也不宜进行疫苗接种。

  3. 有先天性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的宝宝不宜进行疫苗接种,尤其是活疫苗。

  4. 有中枢神经系统性疾病的宝宝,如:大脑功能发育不全、癫痫、高热惊厥、抽风病史、脑炎后遗症等均不宜进行疫苗接种。特别是百白破混合制剂、乙脑和流脑疫苗。

  5. 如果宝宝处于疾病的急性期或患有急性传染病,应暂缓接种,以免加重病情。

  6. 如果宝宝发热、体温超过37.5℃时,也应暂缓接种。

  7. 如宝宝的接种部位有严重的皮炎、牛皮癣、湿疹、皮疹及化脓性皮肤病,则应在治愈后再行接种。

  8. 如宝宝的大便比平时增多,如每天排便4次以上,即出现腹泻时也不宜服用脊髓灰质炎疫苗。

  9. 凡发现有对鸡蛋过敏的宝宝则不宜接种麻疹、麻风、麻风腮、流感等疫苗。

  10. 凡对牛奶蛋白过敏、存在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宝宝不得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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