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切换到宽版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求知
发表于: 2013-5-8 07:27:22 |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2013-05-07  来源:人民日报   

  近日,上海市医保部门进一步完善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疗的医保管理政策,对参保人员进行中医药抗肿瘤治疗的门诊大病医疗期限由原来最多两年延长为五年。

  据介绍,200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之初,为减轻参保人员中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医疗费负担,上海将恶性肿瘤治疗纳入了医保门诊大病医疗范围。

  当时,政策规定,门诊大病医疗期限为18个月,超过18个月后因病情治疗需要可酌情延长到24个月。

  随着医疗技术发展,恶性肿瘤患者的生存期不断延长,需要长期进行中医药抗肿瘤治疗的参保病人也越来越多。

  为了进一步减轻这部分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充分发挥中医药抗肿瘤治疗特色,经听取专家意见,医保部门将参保人员进行中医药抗肿瘤治疗的门诊大病医疗期限延长为五年。(记者王有佳)

泡泡糖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5-8 11:00:4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showshowsnow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5-8 10:47:4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版权所有:北京英芙麦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二街2号院8号楼301(天竺综合保税区)

电话:(010)-80489293-6011        邮件:hmp@bjhanmi.com.cn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ICP备07502511号-4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010号

(京)-非经营性-2019-0001        京公网安备11011302001972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