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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li80@yahoo.c
发表于: 2011-8-21 09:13:21 |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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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冲击波]

 

  “老公变房东”说法是误解

 

  专家:新司法解释对财产关系过分关注,但财产关系应从属于婚姻家庭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关于婚姻财产关系的热烈讨论。不少人认为人们的择偶观将从此改变,从首选“富二代”变成要选情投意合的“潜力股”。对此专家认为,财产关系是依附于婚姻关系而存在,司法解释只是司法者在审判实践中的裁判依据,而不是百姓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准则”,更不能成为“唯一准则”。

 

  新的司法解释中关于“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妇没份儿”、“婚前按揭买的房属个人财产”等规定更是引发了“丈母娘最新要求:女儿一定要在房产证上署名”等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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