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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21:41:36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目前,世界各国对互联网药品服务这种新兴事物的态度各不相同。有的完全抵制,如瑞士、意大利、西班牙,在这些国家完全禁止网上售药;有的规定国营企业独享网上售药权,如瑞典;有的则基本持放开态度,如英国和荷兰……

 

国外的互联网药品监管模式主要有三种模式:美国的"多元主义",英国的"法团主义"和德国的"国家主义"。

 

美国模式:监管成本低和制度自运行能力强,当一种手段失灵时,其他手段可以弥补缺陷;但是其过于倚重市场的自我调节机制,让政府难以在事前发现互联网药品安全风险,只能被动地事后介入。

 

英国模式:政府与行业协会保持长期良性互动,政府与行业协会合作密切,政策敏锐度高且执行阻力小;但是政企关系过于紧密,可能造成产业界对监管部门的"俘获"。

 

德国模式:强调政府主导,以强大的社会医疗保险为支撑,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店和药物不予报销,从制度上消除了假冒药品在互联网流通的可能。政策统一,执法高效;但是政府干预市场过多,无法避免"政府失灵"的风险。

 

据悉,上世纪90年代末,网上药店已开始在欧美发达国家出现,在十几年的发展中,其安全状况随时间推移呈现出"倒U字形"曲线的特征。尽管市场形成之初,网络伪劣药品泛滥,但在互联网药品销售额扩大到占据整体销售额10%左右时出现拐点,形势逐渐好转并保持稳定。反观当今我国的网络药店实况,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相关管理办法和加大管理力度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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