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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9 12:59:17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林几--中国现代法医学创始人
 新中国成立后,中大医学院改为第五学医大学,他受中央卫生部委托亲自计划举办的法医学高级师资班共办了两期,培养20余人。结业后,分别分配到北京医学院,上海第一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四川华西,湖南湘雅,以及西安、浙江、江苏、山西等医学院,成为新中国高等医学院校的第一批法医学师资。
1897年12月20日出生于福建福州一书香世家。梁敬錞的外甥、梁守盘的表弟。1918年考入北平医学专门学校(北京大学医学院前身),毕业后留校任病理学助教。1924年由校方派往德国维尔茨堡(旧称华兹堡)大学医学院学习两年,专攻法医学,后又在柏林大学医学院法医研究所深造两年。1928年毕业,获医学博士学位。是年回国后,受北平大学医学院之聘,筹建法医教研室,并任该室主任教授,他边教学边研究,同时承办了各省市法院送来的法医检索。1932年受司法行政部委托,到上海筹建法医学研究所,任所长。林几积极培养法医学人才,从医学院毕业生中招收法医学 林几 [1]研究生,培养两年结业,由司法行政部授予“法医师”证书;受理全国各级法院送检的有关法医检验、鉴定案件,创办《法医月刊》;建立“法医学研究会”学术组织,成绩斐然。1935年林几重返北平大学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任主任教授。他经常在《中华医学杂志》、《北平医刊》上发表论文。
林几学识渊博不愧称谓“百渊”。授课时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常结合授课内容讲案例,极受学生欢迎。他为医本科学生或者将从事司、检、法工作的学生上法医课时,编著出版了不同要求的法医学教材。如《医师用简明法医学》、《法官用法医学讲义》、《犯罪侦察学》、《犯罪心理学》等。
中国现代法医学创始人
在编写的法医鉴定书写有“本说明皆据学理事实,本鉴定皆公平允,真实不虚”的字样,以示对做鉴定结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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