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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原也该查清

2012-11-22 08:4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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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2011年,安徽省共报告58483例“其他感染性腹泻”病例,只有1534例提供了病原学诊断信息。也就是说,只有2.62%的病例得到明确诊断,其他的都是一笔糊涂账。安徽省疾控中心和安徽医科大学的专家在近...

2011年,安徽省共报告58483例“其他感染性腹泻”病例,只有1534例提供了病原学诊断信息。也就是说,只有2.62%的病例得到明确诊断,其他的都是一笔糊涂账。安徽省疾控中心和安徽医科大学的专家在近日出版的《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2年第10期上撰文,呼吁医疗机构开展“其他感染性腹泻”的病原学检测,以便及时有效控制相关疫情的蔓延。

  “其他感染性腹泻”是指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是我国法定报告的丙类传染病。在发展中国家,“其他感染性腹泻”是婴幼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据统计,安徽省2011年报告“其他感染性腹泻”58483例,在39种法定报告的传染病中报病数排位第二,仅次于手足口病,是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疾病。报告病例中儿童最多,占34.06%,其后依次为农民、学生、家务及待业、离退休人员、工人等。在全部病例中,只有1534例提供了病原诊断信息,其中轮状病毒感染1462例、腺病毒感染47例、细菌性感染25例。

  据介绍,“其他感染性腹泻”的致病微生物有几十种,如轮状病毒、腺病毒、杯状病毒、星状病毒、大肠埃希菌、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弧菌属、寄生虫等。这些感染源造成的腹泻临床症状相似,只有通过实验室检查才能获得病原、药敏等治疗所必需的实验室依据,从而有效治疗“其他感染性腹泻”,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病原学检查并不复杂,在腹泻患者的粪便中就可检出病原体,或检出特异性抗原、核酸,或从血清检出特异性抗体等。

  文章指出,目前,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对“其他感染性腹泻”不检测病原体,采用“黄连素包打天下”的办法,不利于对腹泻疫情的控制;接到“其他感染性腹泻”病例报告的疾控部门,得到的也只能是“又一笔糊涂账”。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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