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HMP医乐网 首页 新闻动态 行业资讯 查看内容

经鼻插管低流量室内空气治疗VLBW无益于终止NCPAP治疗

2013-7-29 09: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3| 评论: 0

放大 缩小
简介:本研究旨在明确低流量室内空气鼻插管治疗极低出生体重儿(VLBW,出生体重<1500g)与不治疗相比是否能促进早日停止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nCPAP)治疗。经辅助呼吸治疗超过48小时的VLBW患...
本研究旨在明确低流量室内空气鼻插管治疗极低出生体重儿(VLBW,出生体重<1500 g)与不治疗相比是否能促进早日停止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nCPAP)治疗。
经辅助呼吸治疗超过48小时的VLBW患者以及经 NCPAP 治疗后病情稳定24小时的患儿符合该项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的入选标准。终止 NCPAP治疗时,患儿随机分组后分别接受经鼻插管1 L/min 空气流量辅助呼吸,或室内空气自主呼吸。试验主要转归为无法终止 NCPAP治疗。次要转归包括终止治疗的时间及心率、呼吸频率、氧饱和度、及呼吸窘迫得分的变化。
结果发现共有78例患儿经随机分组:39例接受鼻插管治疗,39例自主呼吸。两组患儿出生时及随机分组时特征相似。鼻插管组有16例患儿 (41%) 无法终止NCPAP治疗程序,与之相比,自主呼吸组有12例患儿(31%) (OR 1.57, 95% CI 0.56 to 4.43, P = .48)。两组患者的次要转归指标无显著性组间差异。
于是该项研究无法证明经鼻插管低流量室内空气辅助呼吸治疗VLBW有益于终止 NCPAP治疗。
来源: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23312683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推荐阅读

版权所有:北京英芙麦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二街2号院8号楼301(天竺综合保税区)

电话:(010)-80489293-6011        邮件:hmp@bjhanmi.com.cn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ICP备07502511号-4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010号

(京)-非经营性-2019-0001        京公网安备1101130200197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