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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调解机构成立医患纠纷免费调解

2013-11-26 10:0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4|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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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医调委成立医患纠纷免费调解有了医疗纠纷,诉诸法律太麻烦、找医调委又担心和医院是一头的,由此造成的医患矛盾会演变成极端伤医事件。前天,本市首个由民间组织组建的医患纠纷调解机构——北京京翰医疗纠纷调解与法...

医调委成立医患纠纷免费调解

有了医疗纠纷,诉诸法律太麻烦、找医调委又担心和医院是一头的,由此造成的医患矛盾会演变成极端伤医事件。前天,本市首个由民间组织组建的医患纠纷调解机构——北京京翰医疗纠纷调解与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
该机构包括律师、医学专家、法学专家等60人组成的专家团队将免费为患者提供医疗咨询和调解服务。这些专家及中心运营经费都与医院和患者无关,没有利益联系,不隶属任何行政机关。

京翰所医药法律部主任张文生表示,该中心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另外,还有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志愿者组,对中心业务是否公平、公正、公开,有无偏袒等行为进行监督。
现有调解方式存弊端

据了解,北京现行的医患纠纷解决机构主要有四种:医调委、人民调解委员会、医院卫生行政机关医患办和法院。此前,包括政协提案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政 协委员、司法局相关领导、医院代表、京翰所主任、京翰所医药法律部人员召开成立独立于政府组织之外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的研讨会。与会专家普遍认为, 现有的医患纠纷解决机构存在缺乏公信力、专业知识不足、时间过长、经济负担重等缺陷。

医调委:大量1万元以下的纠纷不能通过该机构解决;有卫生系统官方背景难以被百姓信任;组成人员多为各医院退休医生缺乏公信力。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法律援助、司法、律师等,缺乏医疗专业知识,在解决医患纠纷的技术性问题上发挥作用有限。

医院内部医患办:负责处理本院或本辖区内的投诉,本身就不具有中立性,而且又不具医疗法律的专业性。

法院诉讼途径:成本高、时间长、风险大,对医疗鉴定结论过分依赖,缺乏医疗专业知识。
相关评论:北京首个民间组织组建医患纠纷解决机构的成立,对于解决愈演愈烈的医患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无论是对于医生维权,还是对于患者申诉,都有益处,对“医闹”行为也起到了警戒的作用。

来源:爱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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