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医院儿科门诊一度无法正常看病,肇事男子已被佛山警方刑拘
在儿科诊室抽烟,还把询问的医生打致鼻梁粉碎性骨折。据佛山市禅城区警方昨日通报,肇事男子高某被刑事拘留。
警方透露,几分钟后,这名医生回到诊室,发现室内有烟味,便询问高某是否违规抽烟,引发双方争执。其间高某推扯并追打医生,致该医生鼻梁粉碎性骨拆,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后经伤情鉴定为轻伤。
事发后,医院儿科门诊一度无法正常为其他病人看诊。高某随后被赶到的医院保安人员制服。
接到医院报警后,佛山市禅城公安分局同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医院处置,将涉事男子高某带回派出所调查。警方昨日通报,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这已是今年11月以来佛山辖区医院发生的第三起医生被打事件。11月4日凌晨3时45分,因质疑医生抢救不及时,一名男子大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华立医院用茶杯砸伤值班医生头部;11月20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一名医生拒绝为3岁女童开抗生素,不料患儿父亲大动肝火,推打电脑砸伤该医生右眼眉角。
当地警方昨日表示,对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损坏医疗机构财产等违法行为,警方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一律严惩,绝不姑息。
在医院下列行为违法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凡是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都属违法行为,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快报)
卫计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严惩伤医行为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联合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从2013年12月起将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行动将就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惩。
《方案》提出将依法严惩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活动。要求公安机关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指导检查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对实施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断制服,依法严惩。
针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就医权益的,《方案》提出,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现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不听劝导、不肯停止过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方案》指出,今后将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强医疗机构周边秩序维护和乱点整治,重点打击、依法查处 “医托”、“号贩子”,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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