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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调整部分麻醉药品价格

2014-1-23 09:0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7|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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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12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调整阿片粉等9种麻醉药品原料药最高出厂价格,调整复方樟脑酊等9种麻醉药品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通知...

12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调整阿片粉等9种麻醉药品原料药最高出厂价格,调整复方樟脑酊等9种麻醉药品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

《通知》说,为疏导麻醉药品初始原料价格调整的影响,保证相关药品生产供应,按照《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将原料药阿片粉的最高出厂价格确定为每公斤1383元,吗啡每公斤13998元,可待因每公斤10880元等。规格为500毫升/瓶、剂型为酊剂的复方樟脑酊,最高出厂价格为22元、最高零售价格为34.8元;规格为10毫克×20/袋(盒)、剂型为片剂的吗啡,最高出厂价格为18.6元、最高零售价格为29.4元等。对于国家发改委未列规格的产品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制定公布。

《通知》要求,麻醉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维护流通环节正常秩序。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麻醉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监测和检查。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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