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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加强对新生儿接收人的监管

2014-4-9 09:3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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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管理制度》要求,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管理制度》要求,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近年来,个别医疗机构在新生儿安全管理方面暴露出问题,造成了社会不良影响,反映出医疗机构在新生儿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亟需加强。据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了《管理制度》,以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减少、消除新生儿住院期间安全隐患。

  《管理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减少、消除新生儿住院期间安全隐患为目的。对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的硬件设施,医疗技术和管理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管理制度》结合现行法律规章制度和临床工作实际,主要从提高专业技能、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风险意识、规范处置流程等几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管理制度》规定,分娩现场应当配备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及相关设备和药品;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完善新生儿出入管理制度及交接流程,做到身份有识别,交接有登记。

  《管理制度》强调,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死胎和死婴,违反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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