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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从未组织评比“全国医改先锋百强医院”活动

2016-5-18 15:48|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703| 评论: 0 |来自: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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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 (王宇鹏)5月16日,国家卫计委在官网发布声明,称从未组织评比“全国医改先锋百强医院”活动,特提醒各有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除假借卫计委名号举办评选活动外,医疗行业 ...

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 (王宇鹏)5月16日,国家卫计委在官网发布声明,称从未组织评比“全国医改先锋百强医院”活动,特提醒各有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除假借卫计委名号举办评选活动外,医疗行业内还存在着一些“山寨社团”。5月10日,民政部公布第六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在列入榜单的100家社团中,医疗行业涉及两家,分别为“中国医疗器械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华医学发展研究会”。

据悉,为让社会各界明辨真相,避免受骗上当,民政部自2016年3月以来分批次公布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在此前的名单中,也有部分医疗行业“山寨社团”位列其中,包括中华医学研究会、中国医院管理学会、中国医院学会、中国医院管理研究会、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中华医学国际发展联合会、中国医疗卫生协会、中国医师联合会、中华学生爱眼工程促进会、中国中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行业管理协会、中国医疗器械贸易行业协会、中国医疗机构协会、中国药品零*企业协会、中国药品零*管理协会、中国制药行业协会、中国医疗整形美容协会、中国食品药品行业协会、中国兽药企业协会、国际健康健美长寿学研究会、中国健康产业协会、中华健康产业协会、中国营养协会、中国长寿工程基金会、世界养生委员会、中国健康促进协会、中国尿疗协会、中国健康管理促进会、中华美容协会、中国医疗美容保健行业联合会、中华微整形生物美容协会等。

根据我国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相关规定,在内地成立社会组织,需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2016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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