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HMP医乐网 首页 新闻动态 行业资讯 查看内容

湖南将肿瘤靶向药物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2016-5-25 14:45|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378| 评论: 0 |来自: 新华社

放大 缩小
简介:新华社长沙5月24日专电(记者谢樱)记者24日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湖南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支付管理办法(试行)》日前印发,16种以癌症治疗靶向药物为主的药物正式纳入大病保险特药支付范围。  记者看到,上 ...

新华社长沙5月24日专电(记者谢樱)记者24日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湖南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支付管理办法(试行)》日前印发,16种以癌症治疗靶向药物为主的药物正式纳入大病保险特药支付范围。


  记者看到,上述16种药品涵盖了肺癌、直结肠癌、乳腺癌、胃癌等多种癌症种类,包括伊马替尼等靶向治疗抗肿瘤药物。


  据介绍,在大病保险支付待遇方面,特药费用支付不另行设立起付线,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城镇职工按照特药医保结算价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费支付,城乡居民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支付比例为,6万元以内(含6万元)城镇职工按70%、城乡居民按60%支付,6万元以上12万元以内(含12万元)城镇职工按60%、城乡居民按50%支付,超过12万元的特药费用不纳入支付范围。特药实际报销金额计入年度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药物价格昂贵,纳入大病医保特药将有效减轻癌症患者家庭经济负担,缓解因癌致贫返贫问题。

推荐阅读

版权所有:北京英芙麦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二街2号院8号楼301(天竺综合保税区)

电话:(010)-80489293-6011        邮件:hmp@bjhanmi.com.cn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ICP备07502511号-4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010号

(京)-非经营性-2019-0001        京公网安备1101130200197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