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广州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举报奖励办法》开始实施 新快报讯 记者占文平报道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修订后的《广州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举报奖励办法》(下称《办法》)已于近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举报“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下称“两非”违法行为),可予以1000元-10000元奖励,并将“违法(规)经营、销售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的医疗器械”行为新增纳入“两非”举报范畴,经查实后对举报者可予以2000元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对“两非”违法行为实行实名举报制度,举报人的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需提供“两非”违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的姓名(名称)、时间、地址、次数等具体线索。匿名举报或实名举报的“两非”违法行为在举报前已经被卫生计生部门掌握的,只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不发放奖励金。社会各界可通过020-12320举报。 时限方面,根据《办法》,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自受理举报后60个工作日内统筹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于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不能完成查处工作的,要向举报人说明。 举报“两非”违法行为 六种情况可获奖励 (一)举报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 经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10000元; (二)举报组织、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00元; (三)举报违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经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00元; (四)举报伪造、变造、*涉及“两非”违法行为的虚假医学诊断意见书或者证明材料的,经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3000元; (五)举报违法(规)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物和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的医疗器械的,经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2000元; (六)举报违法发布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广告的,经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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