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感冒清制剂说明书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和特殊人群用药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感冒清制剂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感冒清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6年10月28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感冒清制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感冒清制剂为处方药,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感冒清制剂说明书的新修订内容。 特此公告。 附件:感冒清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穿王消炎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不良反应】项应包括: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涉及恶心、呕吐、腹泻、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也有心悸、胸闷等的个案报告。 二、【禁忌】项应包括: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及组方药味过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项】项应包括: 1.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久服。 2.尚无循证医学证据支持本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儿童应慎用。 3.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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