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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修订穿王消炎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16年第156号)

2016-10-8 16:45|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549| 评论: 0 |来自: C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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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感冒清制剂说明书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和特殊人群用药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感冒清制剂说明书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和特殊人群用药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感冒清制剂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感冒清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6年10月28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各感冒清制剂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感冒清制剂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感冒清制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感冒清制剂为处方药,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感冒清制剂说明书的新修订内容。

  特此公告。

  附件:感冒清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9月22日


附件

 

穿王消炎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不良反应】项应包括: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涉及恶心、呕吐、腹泻、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也有心悸、胸闷等的个案报告。

二、【禁忌】项应包括: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及组方药味过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项】项应包括:

1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久服。

2.尚无循证医学证据支持本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儿童应慎用。

3.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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