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斌 发自北京
实行了30年的职称制度终于迎来了大改革。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工程、经济、会计等职称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未来可以参评正高级职称。
11个职业增设正高级
据南都记者了解,此前,工程、经济、会计、中专教师等11个职业,都没有设置正高级职称,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职业发展空间。这次改革意味着,未来“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农业、船舶、飞行、工艺美术、实验技术、中专教师、技校教师”这11个职业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可以参评正高级。
实际上,职称制度改革2015年就已经从中小学教师职称上起步。据南都记者了解,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
这意味着,即使是一个小学老师也可以通过努力工作钻研教学,获得最高正高级,也就是与大学教授相当水平的荣誉和待遇。
学术造假“一票否决”
据悉,《意见》最具突破性的改革措施,就是评价标准之变。
《意见》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了评价标准的首位,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将一律予以撤销。
此外,论文、职称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统一要求,取而代之的评价材料更倾向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
在职称评定中“唯论文论”曾经是不少人的痛,而此次改革的重点也是放在了“论文不是评定职称的必要条件”这一点,今后,专利、科研成果、病例、教案、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都将变成参评材料。
改革后的职称评价标准将推行的是“代表作制度”。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局长张冠梓解释,“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实际有更多的评价标准,更注重实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
对论文的要求,《意见》实行了“三放宽”:不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做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做论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