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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不得操纵市场价格

2017-11-24 13:23|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826| 评论: 0 |来自: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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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消息,为切实加强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市场价格监管,有效规范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引导相关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遏制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行为,维护短缺药品和原料药领 ...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消息,为切实加强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市场价格监管,有效规范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引导相关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遏制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行为,维护短缺药品和原料药领域的公平竞争与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将于近期以公告形式发布。

发改委称,《指南》共十三条,第一条和第二条明晰了短缺药品和原料药领域的相关概念,列举了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考量因素。第三条至第十二条明确了短缺药品和原料药领域各类价格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违法性认定以及价格垄断协议的豁免条件等。第十三条提醒相关经营者不得就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实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反《价格法》的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调查、评估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加大执法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并根据执法实践适时更新与增补《指南》。

原标题:发改委: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不得操纵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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