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HMP医乐网 首页 新闻动态 行业资讯 查看内容

浙江大病保险市级统筹 特殊药品逐步纳入支付范围

2018-1-3 13:10|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224| 评论: 0 |来自: 新华网

放大 缩小
简介:为了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浙江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同时适当提高支付比例,完善特殊药品管理,建立贫困人群大病保障倾斜机制。根据浙江省人社厅等部门的新 ...

为了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浙江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同时适当提高支付比例,完善特殊药品管理,建立贫困人群大病保障倾斜机制。

根据浙江省人社厅等部门的新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和个人分担。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最低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各设区市根据大病患者医疗费用支出结构、大病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合理设置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比例。

其中,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费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费用。

浙江省人社厅等部门指出,根据大病疾病谱变化情况,结合大病保险基金承受能力,通过竞争性公开谈判,将大病治疗必需、临床疗效明确、群众需求较强、治疗费用较高的特殊药品,逐步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同时,对贫困人群起付标准内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贫困人群大病患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原标题:浙江实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 特殊药品逐步纳入支付范围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推荐阅读

版权所有:北京英芙麦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二街2号院8号楼301(天竺综合保税区)

电话:(010)-80489293-6011        邮件:hmp@bjhanmi.com.cn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ICP备07502511号-4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010号

(京)-非经营性-2019-0001        京公网安备1101130200197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