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肖海青 记者李奠基从山东省青岛市卫生部门获悉,近年来,青岛市通过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改善农村医疗环境等措施,大力推进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在高校定向免费培养乡村医生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村医待遇和收入明显提升。 据悉,青岛市首先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基本收入标准,将基本公共卫生筹资标准提高至54元/年/人,位列山东省第一,并按照工作绩效的48%拨付到村卫生室;将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支付标准提高为10元/次,个人自负比例保持不变;鼓励有条件的区市提高区域内基本药物补助标准。目前,该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全面提高,最高的村卫生室达2.8万/年,最低的村卫生室达9000元/年。同时,推行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和运行补助等措施,全市80%的村卫生室投入医疗责任险,最高保额可达120万元。部分条件较好的区市通过资金补助形式,为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通过一系列政策,青岛市在岗乡村医生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人均收入增加近万元。目前,青岛市在岗乡村医生收入已经远远高于当地农村居民年均纯收入,部分区市乡村医生年均收入已经高于镇街卫生院在编职工收入。 青岛市还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纳入财政给予保障。目前,该市1.4万余名老年乡村医生享受到此项补助,发放资金1.2亿元。另外,青岛市实施“区市管镇聘村用”机制,区市设立乡村医生人才库,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镇街卫生院与定向委托培养的医学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与现有职工同等待遇,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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