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青海之后,又一省公布中医专长考核实施细则!中医专长考核即将大范围铺开。 6月25日,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公布了关于中医专长考核的一系列具体规定。 各省的《细则》都是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来制定的,但各省在具体细节上还是有一些不同之处。辽宁省这份《细则》有两点需要大家注意: 推荐医师应与申请人的执业类别、专业一致 在推荐医师的要求上,辽宁省的要求更加细致和严格。《细则》第四条规定,申请参加考核者(以下称申请人)的推荐医师执业类别应当与申请人申请类别一致,且与申请人申请考核专业相关。申请人申请考核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应当与推荐医师建议一致。 第五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人,其指导老师应当具备《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申请人申请考核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应当与指导老师的专业一致。 中医医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 《细则》第二十条规定,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每年获得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25学分,其中Ⅰ类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5分。 医学继续教育是国家十分重视一项提升医务人员水平的项目,中医专长考核通过后的中医医师也不例外,中医医师会获得系统的培训以及继续教育,并且通过学分制来进行管理和考核。 各省中医专长考核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公布 中医专长考核可以说是无学历民间中医开诊所的最快途径,只要通过拿到中医(专长)*就可以注册开诊所。但也正因为如此,各省在制定《实施细则》的时候都会更加严谨,这也是为了给医生和患者营造一个更健康、公平、安全的医疗环境。 不出所料的话,各省的中医专长考核实施细则都将陆续在近期公布,即使你的省份还未正式公布,打算参加考核的中医朋友也应该参照其他省份的细则开始进行考核的准备工作了,毕竟所需的资料还是很多的,并且各省所需的证明材料也是大同小异,大家行动起来吧! 以下为《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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