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日前通过一项修正案,进一步加强对处方药信息传播的管理,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正确信息。 根据这一修正案,能够传播的处方药信息内容将受严格控制,只有包装盒信息、药品价格、临床试验资料和使用说明等才能进入传播渠道;处方药信息的传播渠道也将受到严格限制,不允许在电视、广播和报刊上做广告,药品公司只能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发布处方药信息;能够传播的处方药信息内容必须符合严格的标准,比如要客观、公正、及时、可靠,要以事实为依据,表达要浅显易懂,不能产生歧义,不能误导消费者等。 修正案还规定,有关处方药的新信息必须经权威机构审定通过后才能传播。 2008年欧盟已决定加强对处方药信息传播的管理。过去3年来,处方药信息的不良传播有恶化趋势,为解决这一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欧盟委员会通过这项修正案。修正案将提交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讨论通过。 来源:健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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