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晓曼)10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1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7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频次高的食药类广告被曝光。 根据公告,7种被曝光的广告均含有不科学的断言和保证,部分广告宣传的主治功能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甚至有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7种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分别为:开封大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肾宁散胶囊”、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腰椎痹痛丸”、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菊明降压丸”、大连雄伟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降压健心仪”、北京福顺康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安泰降压宝胶囊”、荣成百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百合康牌葡萄籽大豆提取物软胶囊”、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御生堂牌丹参红花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应谨慎购买。 来源:健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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