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减 ·妊娠临床甲减是一定需要治疗的,推荐口服左旋甲状腺素(LT4)治疗; ·对于亚临床甲减且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阳性的妊娠女性,建议使用左旋甲状腺素(LT4)治疗;而对于亚临床甲减且TPOAb阴性的妊娠女性,不建议常规使用LT4治疗; ·对于低甲状腺素血症的妊娠女性,不推荐使用LT4治疗; ·为避免妊娠早期TSH升高,LT4治疗的甲减女性在准备妊娠前,须将TSH浓度维持在低于2.5 mIU/L水平; ·不建议TPOAb阳性的妊娠女性使用硒制剂。 甲亢 ·妊娠期甲亢不推荐抗甲状腺药物(ATD)与LT4联用,除非治疗罕见的胎儿甲亢; ·因妊娠女性长期用普萘洛尔(心得安)会导致胎儿宫内生长发育迟缓、胎心过缓和新生儿低血糖,故不主张在妊娠期用β受体阻滞剂; ·若妊娠女性有活动性甲亢或甲亢既往史,在妊娠20~24周须测定妊娠女性的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浓度; ·对于有哺乳需要的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病患者,使用中等剂量的ATD较为安全(如丙硫氧嘧啶<300 mg/d或甲巯咪唑<20~30 mg/d);ATD应分次于哺乳后立即服用。来源:中国医学论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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