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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将全面清理整合

2012-1-31 10: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57|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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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近日,卫生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制定的目标,2015年,我国将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

近日,卫生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制定的目标,2015年,我国将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建立起基本符合国情的、与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意见稿指出,近年来,我国基本建立了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核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现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近1900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行业标准3100余项。但体系中有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标准总体上标龄较长,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对此,在“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将重点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兼顾行业现实和监管实际需要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并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建立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意见稿明确,卫生部等有关单位将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原则,重点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污染物、生物毒素、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标签、食品安全术语、分类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还将以风险评估为依据,根据食品不同特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合理设置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中基础标准不能涵盖的危害因素限量要求和食品安全相关的强制性质量指标,覆盖肉类、粮油、酒类、饮料等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原料及产品等。

  意见稿指出,发改委、科技部、卫生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将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会商机制,协商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各项工作。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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