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江西省卫生厅了解到,为加强县级产科建设、提高县级产科诊疗水平和产科危急重症抢救能力、规范管理和服务行为,江西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工作,要求每县至少建成一所规范化的县级产科急救中心。 据了解,该省现有县级产科急救中心119个,分布在县级综合医院和部分县妇幼保健院。此次评估依据《江西省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2012年版),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人员配置、产科房屋设备、急救技术和绿色通道运行等内容。相比以前的标准,新版标准将各项评估内容进一步细化,并首次将药品配备、信息管理、质量控制、医院感染与安全用血列入评估内容。 来源:健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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