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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生儿可参加医保

2012-8-1 09:2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48|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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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消息称,该省1周岁以内的新生儿可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只要一次性缴纳出生当年的医保费,就可享受医保待遇。该省规定,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消息称,该省1周岁以内的新生儿可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只要一次性缴纳出生当年的医保费,就可享受医保待遇。

  该省规定,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出生3个月后参保的,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可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包括:医保基金支付费用以医保目录和物价部门规定的费用限额为限;首次住院和门诊大病,结算年度内医保总费用在6万元以下,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6万元以上、14万元以下(含14万元)的费用,统筹基金统一按照30%的比例支付。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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