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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整治百日行动开始 六大行为成查处重点

2019-1-29 11:01|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1950| 评论: 0 |来自: 药店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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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编辑:yuanashley以权健事件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保健品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春节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保健品市场监管丝毫不放松,百日行动开始了。百日整治行动开始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个部 ...

▍编辑:yuanashley

以权健事件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保健品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春节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保健品市场监管丝毫不放松,百日行动开始了。

百日整治行动开始

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个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湖南省整治保健食品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对保健品市场乱象开始针对性整治工作。

要求在4月15日前,要全面完成宣讲政策、排查摸底、台账建立、监督检查、专项抽检、案件查办、行政约谈和督查指导等各项工作任务。

六大行为成为查处重点

针对此次保健品整治行动,以下六个方面将成为检查重点。

1、虚假宣传行为

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者治疗作用。

严厉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查处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对保健食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2、违法会销行为

全面摸清保健食品会销单位本底,依法严格许可,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非法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

3、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重点查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重点查处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为媒介发布的含有断言功效、说明治愈率、涉及疾病治疗或预防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

4、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隐患

监管部门要在专项行动期间,结合保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保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经营环节的监管,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重点查处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情况,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5、同品种不同批次出现不合格保健品

持续加大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抽检力度,完成定量批次筹建任务。同一品种同一批次产品不重复抽检。

6、违规*和网络销售行为

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企业经销商和网络销售的虚假宣传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企业经销商通过寻找特定群体锁定顾客群,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打着*旗号,以*企业名义在保健食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的行为。

总局发布春节保健品消费提示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2019年春节来临之际,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谨防虚假宣传和盲目消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1、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

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所有食品均不具有预防和治疗功能。

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2、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

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

相关产品信息仍可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qy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dir.html)查询。

3、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或销售凭据。

4、及时举报

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将依法处置。

原标题:保健品整治,百日行动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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