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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太尼离毒品究竟有多远

2019-4-8 10:57|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1991| 评论: 0 |来自: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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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肿瘤中心教授 于世英  芬太尼一直是我国及国际严格管控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在去年底举行的中美元首会晤上,两国领导人就“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管控”达成了共识。4月1日,公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肿瘤中心教授 于世英

  芬太尼一直是我国及国际严格管控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在去年底举行的中美元首会晤上,两国领导人就“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管控”达成了共识。4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芬太尼类物质被整类列管。

  麻醉性镇痛药是指阿片及合成的各种阿片类活性碱类镇痛药,用于疼痛治疗。芬太尼类麻醉药是人们对麻醉性镇痛药的俗称,并非指用于手术中让全身或局部暂时性失去知觉的麻醉药品。

  芬太尼家族的故事

  芬太尼类药在现代麻醉史和镇痛医学中占有重要地位。1960年,比利时杰出科学家杨森博士成功研发出人工合成强效镇痛药芬太尼,其镇痛效力是吗啡的一百倍。1974年,他又研发出舒芬太尼、卡芬太尼,其镇痛效力分别是吗啡的一千倍和一万倍。随后,他还研发出芬太尼的多种衍生物,故而被称为芬太尼家族。在研发过程中,杨森博士发现,芬太尼的系列衍生物如同其他麻醉性镇痛药一样,镇痛作用越强,成瘾性等不良反应越明显,这或许就是麻醉性镇痛药的“天性”。

  正因如此,杨森博士认为前期研发的医用芬太尼、舒芬太尼、瑞芬太尼、阿芬太尼提供给临床镇痛治疗,兽用卡芬太尼提供给巨型动物镇痛治疗,足矣!接下来要做的事,一是将自己亲自研发而尚未上市的其他近20种芬太尼衍生物全部锁进保险箱,二是研究如何更加合理及安全地使用已上市的芬太尼类药物。

  如何将短效芬太尼安全有效地应用于需要长期持续用药的慢性癌症疼痛治疗?杨森博士开始研究芬太尼新剂型,即芬太尼透皮贴剂。芬太尼具备作为透皮给药的三大特性:分子量小、脂溶性、强效。然而,作为麻醉性镇痛药的透皮贴剂,必须按时、按量、透皮吸收并释放入血,才能既保证维持恒定的有效镇痛血药浓度,又避免出现过高血药浓度导致的成瘾、欣快感及呼吸抑制等严重不良反应。经过反复地试验,芬太尼透皮贴剂1990年问世,1999年在中国上市。如今,芬太尼透皮贴剂和其他麻醉性镇痛药一样,已成为中重度慢性癌症疼痛治疗的基本镇痛药物。

  合理应用是镇痛良药

  止痛药分麻醉性镇痛药和非麻醉性镇痛药两种。非麻醉性镇痛药,如阿司匹林、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塞来昔布等,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引起疼痛的炎性因子而减轻疼痛,因此称为解热镇痛药。解热镇痛药无成瘾和呼吸抑制等副作用,但止痛强度远不及麻醉性镇痛药,当用量达到一定限度时,止痛作用不再增强,不良反应发生率却明显增加,长期用药尤其如此,并可导致消化道溃疡、肝肾毒性、血小板功能抑制等。

  对于中重度癌症疼痛病人的止痛治疗,麻醉性镇痛药必不可少。麻醉性镇痛药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的疼痛传递系统而产生强效镇痛作用。由于其中枢作用机制,可能因使用不当而导致药物精神依赖性(俗称成瘾)和呼吸抑制等问题。麻醉性镇痛药不仅止痛作用强,还可通过适当调整剂量进一步增强镇痛作用。麻醉性镇痛药对肝、肾、血小板功能无影响,因此,对于需要长期止痛治疗,尤其是因病情恶化可能还需要逐渐增加止痛强度的中重度癌症疼痛病人来说,麻醉性镇痛药是他们的止痛“神药”,有时甚至是他们唯一可能获益和耐受的止痛疗法。

  然而,人们对麻醉性镇痛药的成瘾恐惧,长期困扰着癌痛病人的合理止痛治疗。为此,世界卫生组织早在1986年就开始大力推广“癌症疼痛三阶梯止痛”原则,轻度疼痛选择消炎镇痛药,而麻醉性镇痛药则是缓解中度和重度疼痛的基本药物。全球30多年的癌痛规范化治疗临床推广经验及研究证据证明,合理应用麻醉性镇痛药是癌症疼痛治疗必不可少的良方。

  滥用就是害人毒品

  麻醉药因其中枢神经作用机制,不当使用会产生身体依赖和精神依赖,甚至呼吸抑制致死。因此,包括麻醉性镇痛药在内的麻醉药,一直被列为特殊管制药,严格预防滥用。在我国,麻醉性镇痛药的原料生产、制作、销售、处方、应用的每一环节都有非常严格的监管制度。例如,医院首先需要获得国家严格审查的印鉴卡资格,并严格实施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制度,才能为病人提供麻醉性镇痛药。而癌痛病人要获取麻醉性镇痛药,需要由获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根据癌痛病情开具处方,处方还需要记录病人的身份信息。临床上,麻醉性镇痛药处方为专用红处方。

  事实上,经严格程序批准上市用于临床的药物,才能称之为药品。需要管制的芬太尼类物质包括已批准上市用于医疗和兽用的芬太尼及其衍生物药品,还包括前面提到的被杨森博士认为应被永久锁进保险箱的芬太尼系列衍生物和前体物。芬太尼类物质是人工合成的高效阿片类物质,其制作成本大大低于通过种植罂粟提取制作吗啡、*等物质;其强效阿片类作用又使其体积大大缩小,夹带运输可能性增加,运输成本及风险减低。加之,不法分子不断翻新*的芬太尼类衍生物变体,使人们辨识其本性的难度大大增加。而对于吸毒的瘾君子来说,不断翻新的复杂毒品,使人过量吸食而死的危险也在不断增加。

  总之,麻醉性镇痛药,合理应用是镇痛良药,非法使用则是毒品。盲目将临床应用的麻醉性镇痛药直接与毒品划等号,是危言耸听;让身受疼痛折磨的癌症病人忍痛,限制他们合理获得麻醉性镇痛药治疗,也是不人道的。(本报特约记者蔡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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