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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启动一级响应!新疆喀什新增137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接下来还有很多事情 ...

2020-10-27 11:18|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115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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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10月25日下午19时50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喀什疫情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健委副主任顾莹苏介绍:2020年10月24日,喀什地区疏附县对“应检尽检”人员进行定期检测中, ...

1025日下午1950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喀什疫情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健委副主任顾莹苏介绍:20201024日,喀什地区疏附县对“应检尽检”人员进行定期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例无症状感染者,女,17岁,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二村村民,1024日,在定期核酸检测中结果呈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入喀什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对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截至102514时,137人呈阳性,均与其父母所在的三村工厂相关联。经专家诊断,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疫情发生后,疏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一时间就妥善处置疫情、确保各族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安排部署,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喀什指导防控工作;喀什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立即启动一级响应,自治区、地区联合专家组迅速赶赴疏附县开展工作,相关部门全面开展疫情研判、流调、重点人群排查、核酸检测等工作。坚决坚持科学施策、精准防控,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新疆通报24日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在疏附县某制衣厂工作

 10251950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喀什疫情新闻发布会,新疆卫健委副主任顾莹苏通报了这次疫情的流调溯源情况。

 

详情如下:

 20201024日,喀什地区疏附县报告一例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例无症状感染者,女,17岁,居住在疏附县站敏乡二村,在疏附县某制衣厂工作。家中有4口人,其一般住在工作单位,近期曾三次回家休息。第一次为915日—16日、第二次为928日—103日、第三次为1017-18日。一家4口人无外出史、手术史、无其他疾病史。今年以来,该感染者一直在疏附县,无外地旅居史,感染者检测阳性前16天内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发热病人接触史、无野生动物接触史。

 

其近期具体活动轨迹为:

 915日工厂放假从喀什市粤丰家具城十字路口乘坐公交车到站敏路口下车,由其母亲骑电动车接回家中。

 916日在家未外出。

 917日乘坐母亲的电动车到制衣厂上班,期间未外出。

 928日放假乘坐母亲的电动车回家,期间未外出。

 103日乘坐母亲的电动车返回制衣厂。

 1017日下午18:00,其母亲骑电动车到制衣厂将其接回,路上没有停车,没有接触人。当晚到三村其父母所在的工厂宿舍,与父亲、母亲一起吃饭。

 1018日下午18:00,其与母亲一起去星期天巴扎,19:30到县城百家商城买衣服,21:00回制衣厂上班。

 1019日至23日在制衣厂工作未外出。

 1024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观察。患者无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经医院进一步CT检查无异常,IgMIgG均为阴性。

 1024日下午,疾控部门对其所在的制衣厂共有831人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其密切接触者16人,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406人进行核酸检测,137人检测呈阳性,均与其父母所在的三村工厂相关联。经专家诊断,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其父母及哥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对以上阳性检出者的所有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这些无症状感染者将如何管理?

20209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第七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对于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有明确的规定。

1.无症状感染者定义呼吸道等标本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干咳、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且CT影像学无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者。无症状感染者有两种情形:一是经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二是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

2.发现途径主要包括: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主动检测;聚集性疫情调查中的主动检测;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的主动检测;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主动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筛查;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等。

3.核酸检测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检测能力,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对农贸市场、冷链食品加工和销售、餐饮和快递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适时抽检。

4.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发病日期为阳性标本采集时间,诊断日期为阳性检出时间。如后续出现相关症状或体征,需在24 小时内订正为确诊病例,其发病日期订正为临床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医疗卫生机构需于24小时内在网络直报系统传染病报告卡中填报解除隔离日期。

5.隔离管理无症状感染者应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原则上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仍为阳性且无相关临床表现者需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连续2次核酸检测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当开展血常规、CT影像学检查和抗体检测;符合诊断标准后,及时订正为确诊病例。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当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治疗。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并于第2周和第4周到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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